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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

来源: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    发布时间 : 2023-09-21      点击量: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加强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根据《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一般党员发展工作有25个具体环节(附后)。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人提交的入党申请书后,要及时向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报备,领取《武汉大学发展党员培养教育考察写实簿》并按照要求推进各项工作。


上一条:讨论决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下一条:党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委员增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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