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要将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2.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1)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需转出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线上转出的,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提供电子版转出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参见示例13),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进行线上转接。线下转出的,需本人或党支部组织委员持党支部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到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办理转出手续。
(2)转入党员组织关系
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武汉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委员会或中共武汉大学XXX支部委员会。通过线下纸质版介绍信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介绍信抬头:中共武汉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委员会,去往基层党支部:党员去往单位所在党支部名称。
关于档案查核:党支部要指定专人查核党员档案,尤其对持纸质介绍信线下转入的党员,重点查核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要注意将入党材料与个人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关联查核,将查核情况填入《党员档案查核情况登记表》(参见示例14)。对经查核,入党材料缺失、不全或入党手续不完备的、逾期未转正的,要在审查后尽快与原所在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请他们出具证明或情况说明,或者补充相应材料。经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审核,证明有效,党员身份能够认定的,正常办理组织关系接收。对经查实为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审核并书面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党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