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
首页 - 信息公开 - 正文

武汉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联系党总支(党支部)制度

来源: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    发布时间 : 2023-09-19      点击量:


2023418日,武大机直函〔20237号)

为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巩固、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强化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增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简称“两委”委员与党总支(党支部)的联系,充分发挥对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作用,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根据工作实际,对《武汉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联系党总支(党支部)制度》进行了修订。

一、主要任务

1.强化联系指导。进一步密切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两委”委员与党总支(党支部)的联系,“两委”委员深入联系党总支(党支部),指导开展工作。

2.深入调查研究。“两委”委员深入党总支(党支部)调研了解联系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党支部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听取党总支(党支部)及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3.提升工作质量。“两委”委员检查、督导所联系党总支(党支部)完成学校党委、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提出党建工作建议,促进党总支(党支部)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二、工作要求

1.每位委员负责联系12党总支(党支部)指导联系党总支(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联系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听取并反馈院系对联系党总支(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两委”委员每年要深入党总支(党支部)检查一次工作,了解党总支(党支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检查工作情况及时向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报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3.党总支(党支部)要定期向联系的“两委”委员汇报工作,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与其沟通、报告,党总支(党支部)开展重大活动应征求联系的“两委”委员意见并邀请其参加。

4.党总支(党支部)所在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应通知联系的“两委”委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有关材料提前报送给“两委”委员审核把关。

 

附件: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联系党总支(党支部)一览表

 

 

中共武汉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委员会

2023418

 

上一条: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联系党总支(党支部)一览表

下一条:武汉大学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