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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来源: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    发布时间 : 2011-06-14      点击量:

各党支部(党总支):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武大党字〔2011〕27号文)的精神,为隆重庆祝建党九十周年,认真总结和宣传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特别是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进机关与直属单位的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在机关与直属单位范围内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党员组织关系在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党务工作者和隶属于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的党支部(党总支)均可参加评选。

    拟评选先进党支部(党总支)12个(含学校党委表彰的1-2个)左右,优秀共产党员25名(含学校党委表彰的3-5名)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含学校党委表彰的1-2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党总支)条件

    1.组织建设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支部成员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以身作则、乐于奉献;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党员素质较高,爱岗敬业,公开承诺争优秀;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工作机制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效果好、质量高;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机制完善。

    4.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带领党员和师生推动学校和本单位科学发展成绩突出;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群众反映好。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积极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联系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成效明显;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群众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师生认可。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模范遵守党章规定的义务,理想信念坚定,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做好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服务师生。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和师生,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和师生,带头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自觉维护群众和师生利益,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法规和学校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

    5.带头弘扬正气。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弘扬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优秀共产党员要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学科研岗位党员应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科研创新的表率;管理岗位党员应是管理育人、勤奋工作、服务师生的表率;服务岗位党员应是服务育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表率;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应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关爱下一代的表率;学生党员应是志存高远、勤奋学习、全面成才的表率。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建政策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党务工作能力突出和经验丰富,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和推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方法,出色完成党组织的各项任务,党务工作业绩突出,在学校有较大影响力。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奉献精神,密切联系师生,积极做好师生工作,带头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

    4.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作风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党员和群众认可度高。

    5.具有2年以上在党支部(党总支)担任委员以上职务的工作经历。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党支部(党总支)采取自愿申报、公开报告、民主推荐、党委决定的方式产生。申报的单位请于5月9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材料报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并于5月10日上午8:15在珞珈山庄一会议室进行申报答辩,然后按120%的比例进行民主推荐。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通过党委会议的形式评选出先进党支部。

    2、优秀个人的评选采取以党支部为单位先行推荐(正式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1-2人、5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0-1人),然后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通过党委会议的形式根据评选条件,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从中评选出优秀个人。

    推荐到学校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学校未进行表彰的,将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是机关与直属单位庆祝建党90周年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支部(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广泛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让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重温党员标准、创先争优的过程,成为发掘、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的过程,努力在机关与直属单位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发扬民主,严格把关。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工作方式,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要坚持标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确保推荐对象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真正把事迹突出、经得起检验、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各党支部(党总支)对推荐的候选人和集体,认真填写好有关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表附后),推荐表要加盖单位公章,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文字要精炼、准确、生动。各项材料请用A4纸张正反两面打印,于5月9日上午10:00前报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2606,电子邮箱:jgdw@whu.edu.cn

    附件:1.先进党支部(党总支)推荐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武汉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

先进党支部(党总支)推荐表

填报单位:

党支部名称

党员人数

受表彰、奖励情况

党支部书记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入党时间

担任书记时间

担任行政职务

主 要 事 迹

(2000字左右)

主 要 事 迹

单位

意见

(盖章)

2011年 月 日

分党委

意见

(盖章)

2011年 月 日

附件二: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入党时间

参加工

作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2000字左右)

支部

意见

(盖章)

2011年 月 日

分党委

意见

(盖章)

2011年 月 日

 

附件三: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入党

时间

参加工

作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 要 事 迹

(2000字左右)

主 要 事 迹

支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分党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一条:关于表彰机关与直属单位青年干部素质拓展培训班“优秀学员”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委员联系支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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