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武大组字[2008]15号文)的精神,为隆重庆祝建党87周年,认真总结和宣传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通过大力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不断引领广大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推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与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在机关与直属单位范围内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始终保持先进性。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顾全大局,遵纪守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群众反映好。
3、服从组织安排,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和组织分配的其他工作,取得优良的工作业绩,在学习和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4、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明显。
5、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团结、带动周围群众为学校改革发展而奋斗。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先进性。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具有奉献精神;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建设理论,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5、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6、累计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
(三)先进党支部的条件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支部成员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以身作则、乐于奉献,能够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党支部所在单位出色完成了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组织生活制度化、效果好、质量高。认真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
3、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群众的思想实际,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能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工作积极性高。
4、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工作有效运转和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明显增强。
5、党支部和本单位行政领导团结协作,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监督保证作用。
6、2006年以来支部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先进党支部16个、优秀党员49名(含学生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共产党员采取以党支部为单位先行推荐,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名额,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评选,从中评选出14名(其中学生党员一名)优秀党员由学校党委表彰,35名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表彰,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根据评选条件推荐2人,由学校党委讨论决定表彰。推荐的党务工作者学校未进行表彰的将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予以表彰。
3、先进党支部采取党支部自愿申报,申报的单位请于
6
月5
日
前将申报材料报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委员组成评审组,评选出先进党支部,再从中评选出7个党支部由学校党委表彰。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对所评出的16个支部均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七·一”表彰为契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要重视各类奖项的推荐评选,把推荐评选的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局面。
2、这次推荐表彰的重点是近两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3、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分别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各一式两份,同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各1份。先进事迹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具体,文字精练(2000字以内)。
4、各党总支(党支部)于
6
月3
日
前将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的材料报送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
中共武汉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委员会
二ΟΟ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