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机关与直属单位团委书记(内设机构主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机关与直属单位团委书记(内设机构主任)
二、资格及职位要求
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同时,应具备机关共青团工作经历。
三、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包括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如谈话调研意见集中,可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2.确定考察对象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根据推荐结果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公告。
3.组织考察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
4.讨论决定人选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5.公示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报学校审批任用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将民主推荐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核。校团委审议通过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并发文任用。
四、有关注意事项
民主推荐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8752636(校纪委办公室)
68752765(校党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邮箱:zzbgbb@whu.edu.cn
特此公告
中共武汉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